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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十大案例,血淋淋的教训!
时间:2019-06-26 14:31 来源:建融基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2018年3月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推动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取得明显进展,当前我国经济金融风险总体可控,要标本兼治,有效消除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违法活动。加快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和企业兼并重组。加强金融机构风险内控。强化金融监管统筹协调,健全対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金融控股公司等监管,进一步完善金融监管。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严禁各类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行为。省级政府对本辖区债务负总责,省级以下地方政府各负其责,积极稳妥处置存量债务。健全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今年安排地方专项债券1.35万亿元,比去年增加5500亿元,优先支持在建项目平稳建设,合理扩大专项债券使用范围。
  2016年,公安机关针对非法集资共立案1万余起,平均案值达1365万元,亿元以上案件逾百起。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现实,2017年以非法集资犯罪为案由的裁判文书为5782份,与2016年的5747份基本持平,可以判断近两年的非法集资犯罪案件的审判数量基本持平,远超过2015年的2422份,相比2015年增长了138%。本文对这些年非法集资案例进行盘点,给广大投资者敲敲警钟。
  非法集资到底指的是什么呢?非法集资犯罪,并不是一个我国《刑法》正式规定的具体罪名,而是集资类金融犯罪的统称,它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债券罪等。根据《关于进一步打击非法集资等活动的通知》明确将非法集资分为以下几类:
    (1) 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者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 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3) 利用民间会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 已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 以发行或者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6) 利用传销或者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7) 利用果园或者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8) 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比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等。
 (9) 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 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上海快鹿案
  快鹿事件起因在于,电影《叶问3》的院线曝出诸多问题,诸如卖出了大量电影票却无人观影、异常票价、短时间内连续排片等被曝光。随后据媒体揭发,“快鹿系”主导了叶问3的一系列运作,等待最后的“高票房”来点爆这场资本盛宴,也活络资金链还本付息,叶问3曝出问题直接导致快鹿资金链出现问题。2016年3月底,快鹿系(上海快鹿投资集团),包括当天财富、金鹿财行均出现兑付问题,并宣布暂停兑付。原董事局主席施建祥因身体原因辞职,其他高管也基本离任。
  在快鹿危机爆发后,快鹿的实控人施建祥一直在海外。4月19日,接替施建祥出任快鹿集团董事长的徐琪发出公开信,转达施建祥向社会各界和投资者的致歉,表示之前在管理上存在的重大过失,希望得到投资人、政府和社会的原谅。微信自媒体“溫哥華公眾號”曾爆料称,去年6月,施建祥到了温哥华,并和一位来自上海的1983年出生的女子登记结婚。随后,该自媒体公众号再次爆料,称20万快鹿债主已于12月7日向加拿大驻上海领事馆致函,要求引渡施建祥。在去年11月,徐琪发布公开信,呼吁快鹿实控人施建祥回归,徐琪在信中称,施建祥只有完成投资人的兑付才能避免司法的重罚。从某种意义上讲,快鹿施建祥和其管理层团队似乎存在着一种串谋行为。快鹿下设至少70-80个空壳公司,另外各种个人或企业代持、善意取得、地下钱庄、复杂的资金转移程序,的确对经侦追赃设置了障碍,并且追缴资金难度非常大,快鹿旗下东虹桥担保的股东早于2014年已经退出快鹿集团,但是,当初施建祥以保留工商注册登记为条件,对股东做出退还股份资金的行为;涉港资金方面,经上海经侦确认非快鹿直接支付,主要也是经过珠海的一些个人和公司帐户进行移转的。现已查明快鹿持有大中华金融46%的股份,这些赃款存在境外代持操作的情况,对司法确权追赃有一定影响。
  快鹿所称的特兑行为只是一场谎言,充满着内幕交易,上海公安此次否认了政府内部人员参与特兑,但承认快鹿关联公司原玖负责人赵沼在特兑名单里;快鹿线下理财业务员的大规模佣金追缴,开启先河,此前大部分非吸大案还是以高级别的业务负责人追缴资金为主,而快鹿此次几乎落实到每一个业务员,还在不断增加的过程中,也算是行业先例。
 
e租宝案
  e租宝案是指“钰诚系”下属的网络平台以“网络金融”的旗号上线运营,“钰诚系”相关被告人以高额利息为诱饵,虚构融资租赁项目,持续采用借新还旧、自我担保等方式大量非法集资,累计交易发生额达700多亿元。司法机关查明,“e租宝”实际吸收资金500余亿元,涉及投资人约90万名,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在正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赚取项目利差,而平台赚取中介费;然而,“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符实。据警方调查,“钰诚系”除了将一部分吸取的资金用于还本付息外,相当一部分被用于个人挥霍、维持公司的巨额运行成本、投资不良债权以及广告炒作。“钰诚系”的一大开支还包括高昂的员工薪金。据张敏交代,整个集团拿着百万级年薪的高管多达80人左右,仅2015年11月,钰诚集团需发给员工的工资就有8亿元。
  2017年9月1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对钰诚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8.03亿元;对安徽钰诚控股集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宁以集资诈骗罪、走私贵重金属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偷越国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罚金人民币1亿元;对丁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7000万元。实际上,e租宝曾一度成为各路新闻媒体报道的优秀企业,2015年3月,e租宝当选每日经济新闻“新常态新消费新服务——互联网大潮下的新增长极”全国性调查“年度诚信互联网金融品牌”。2015年6月7日,《福布斯》中文版联合互联网金融千人会发布了“中国互联网金融50”榜单。e租宝以A2P领先优势入围榜单。2015年8月18日,e租宝登陆《福布斯》中文版“中国互联网金融50强”榜单。2015年9月7日,人民日报社主办《环球人物》阅兵特刊对张敏进行专访。2015年11月27日,中国新闻社、中国新闻周刊颁发钰诚集团“2015最具责任感企业”,但是就是这样的一个企业,成为了一个巨大的骗局,可见他的隐藏至深。
  知情人士指出,从现在上海公安公布的案件处理情况来看,快鹿案件和e租宝事件存在着异同,e租宝在还未出现资金链断裂的时候,警方就直接介入,而快鹿集团已经资金链断裂且无法兑付,从退赔比例上来说,e租宝应大于快鹿集团;e租宝和快鹿目前都有向境外转移资金,且存在大量壳公司的情况,跨境资金的追讨,将成为对警方处理该类特大非法集资案件的考验,但e租宝的首犯丁宁现在在牢里,而施健翔仍逍遥在海外。
 
上海中晋系
  2016年初,一场起于中晋系美女高管在网上炫富的照片,最终牵涉出庞大的中晋非法集资系列案。2017年6月22日消息,轰动全国的“中晋系非法集资案”在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院将择期宣判。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国太集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中晋系”公司租赁高档商务楼,雇佣大量业务员,通过网上宣传、线下推广等方式,利用虚假业务、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等手段骗取投资人信任,并以“中晋合伙人计划”的名义变相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向不特定公众大肆非法吸收资金,使用诈骗方法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资金达人民币400余亿元,部分集资款被国太集团及其下属公司消耗、挥霍,致使案发时未兑付本金达48亿余元。
  中晋系的资金用途很大程度可以反映其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从而决定其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还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除了将大量资金用于支付员工佣金,还为了虚增业务收入,额外支付贸易补贴及奖励;同时其个人挥霍近5亿元,包括购买豪车1.48亿余元、豪宅3亿余元、游艇1390万、包机豪华旅游2300万余元;购买香港上市公司股权2.5亿余元,这几支股票均为"仙股"。上述费用支出均来源于投资者的巨额投资资金,因此法院认定其具有与非法占有目的,构成集资诈骗罪。此前,“中晋系”有客户经理自曝提成达30%,加上约10%的承诺利息,意味着投资项目的资金成本至少为40%左右。在“高收益、短期限”的诱惑下,不少客户经理自己也身陷其中,有人仍有数百万资金在里面,亦有人做了几个月成功逃顶“全身而退”。据了解,“中晋系”的客户和客户经理多为亲戚朋友关系,基于对其的信任,有投资者直接打给客户经理个人的支付宝,打款账户也可以选择公司账户和第三方账户。自2012年7月起,以徐勤为实际控制人的“中晋系”公司先后在上海及其他省市投资注册50余家子公司,并控制100余家有限合伙企业,租赁高档商务楼和雇佣大量业务员,通过网上宣传,线下推广等方式,利用虚假业务、关联交易、虚增业绩等手段骗取投资人信任。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中晋的合伙人种类繁多,包括一般合伙人、高级合伙人、明星合伙人、超级合伙人、战略合伙人,以及永久合伙人。其中,高级、永久、超级合伙人各自的出资规模分别都是1亿元。而明星合伙人则是被誉为中国“九球天后”的潘晓婷。可以说,中晋涉及的范围深广,得到了更高的社会关注。
 
MMM互助骗局
  早在1994年,MMM互助骗局就在俄罗斯注册成立并大量发售股票,并称只要向MMM互助投资100美元,便可在半年内收回500美元,年终回报率高达400%。在强大的宣传和高回报的诱使下,人们忽略了其中的风险。并相信只要购买MMM公司股票就能发财。MMM互助骗局的股票遭到了抢购。从此,印有马夫罗季头像,面值为1000卢布的原始股流向社会,在俄罗斯掀起了影响广泛的股票投机狂潮。三年后,骗局随即宣告破产,当时被一些国家定性为“世界上最大的庞氏骗局之一”。按MMM金融互助平台的介绍,会员参与投资必须以马夫罗币这种网站内部货币为载体,可购买额度为60元到6万元,买入马夫罗币被称为“提供帮助”,卖出马夫罗币获利则被称为“得到帮助”。买入马夫罗币后,要经过15天的冻结期才能卖出马夫罗币套现,期限为1—14天。在冻结和等待出售期内,每天都有1%的利息,这也是MMM金融互助平台宣称能实现月收益30%的原因。参与者发展他人加入可获得推荐奖(下线投资额的10%)、管理奖以及发展“下线”的管理奖:第一代5%、第二代3%、第三代1%、第四代0.25%,以此激励模式鼓励会员不断发展更多的下线。
  在MMM的官网上,他们将自身定义为金融互助组织,并非理财计划,也不是传销,号称“无资金外流、100年也不会跑路”。MMM互助骗局对外宣传称月收益率最低为30%,其发布一种名为“马夫罗(Mavro)”的虚拟物品,用户首先必须以提供帮助者的身份购买“马夫罗”。获得收益回报后,如果在MMM平台发表感谢视频,还能获得奖金奖励。
 
惠州e速贷
  2017年11月9日,e速贷案一审开庭,据公诉机关指控,e速贷通过自融、设立资金池、发虚假标的等形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郑某郴从2014年1月至2016年5月期间,利用该公司股东和董事身份,通过“e速贷”平台以发虚假标的非法形式,向投资人募集资金达2600多万元,非法获利数400多万元。2016年5月,根据媒体披露的此案起诉书显示,e速贷案尚未收回的资金合计人民币9.16亿元,借款人尚未偿还的资金合计人民币9.52亿元。2016年5月31日惠州警方通报了前述案件进展。该公司除了非法吸存和放贷,基本没有合法营利收入的业务,处于长期亏损状态,公司主要依靠不停吸收新加入投资者本金的方式来维持公司运作。
  惠州e速贷案是经侦主动介入调查立案,从立案侦查到审判历时一年多,e速贷作为一家运营多年的P2P平台,大量投资人在此平台获得较平稳的收益,及案发时,其并未出现严重的兑付危机,也并未给出明显高于其承受能力的还本付息承诺,从感性上,其问题并未没有震惊全国的e租宝和中晋理财案严重,但是其存在的自融和虚假标的等经营问题却依然被公诉机关指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e速贷事件目前看起来已经走向了平息,简慧星2017年2月17日、19日从看守所中写出来了相关承诺,愿意保证原有的债权债务的本息兑现,但是何时兑现,众多老百姓的资产能否数额奉还,现在还是一个谜。
 
正菱集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此案为广西省至今涉案金额、涉案人数最大的非法集资案件。柳州正菱集团曾是广西“百强企业”之一,业务涉及汽车及零部件、建材、物流、房地产等多个领域。廖荣纳从养猪、跑运输开始,一手将正菱集团打造成为资产超百亿的集团公司,他也于2009年被“胡润榜”列为柳州首富。但因为资金链断裂,并涉嫌非法集资,这家企业已近走到了危险边缘。正菱集团负责人廖荣纳2009年登上胡润百富榜,为柳州唯一入围百富榜的民营企业家,被称为“柳州首富”。
  2014年5月27日柳州警方发布通告称,发现柳州正菱集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警方已介入调查,并通过媒体发布通知,要求与其有集资关系者速到警方登记。据了解,柳州正菱集团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及约2000人,廖荣纳、叶祉群、廖昌首等人,利用正菱集团子公司正菱担保公司、未向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广西廖氏宗亲联谊会互助基金会”、广西客家商会及廖荣纳任职的柳州客家商会等平台,通过与出借方签订贷款协议、“互助合作协议”等方式,以每月支付1%至10%不等的利息承诺,向社会不特定人员、单位非法吸储或变相吸储资金。在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的过程中,正菱集团以本集团、正菱担保公司、广西大象投资有限公司、廖荣纳、叶祉群、廖昌首等人为借款方或担保方,通过与出借方签订借款协议、缴纳会费等方式,以每月支付1%至10%不等的利息为承诺,共向679个社会人员、单位非法吸收存款合计11.8亿余元,以还本付息名义归还3.1亿余元。为提高经办人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的积极性,廖荣纳于2009年决定以集团名义,给予经办人吸收金额千分之一的提成奖励。
  2017年11月22日,柳州市柳南区人民法院对被告单位正菱集团及被告人廖某纳、叶某群等8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二审维持原判)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正菱集团罚金200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判处廖某纳等8名被告人八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责令正菱集团、苏某华分别退赔相关集资参与人经济损失;对苏某华等5名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分别予以没收。
  在社会舆论中,正菱集团一直是媒体的焦点,总裁拥有者“柳州首富”的美称,但是谁曾想到,就是这样的一个企业,却是非法集资的集团,让人不禁唏嘘。
 
浙江本色控股集团非法集资案
  位列“2012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件”第三位的吴英集资诈骗案曾经轰动一时。吴英系浙江东阳本色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身上曾经打着“美女”、“浙江女首富”等标签,被传结识南亚军阀分得巨额遗产,拥有38亿元财富,成为广受媒体关注的80后“富姐”。80后的吴英出生在东阳的一个农民家庭,没读完技校就辍学去姑姑的美容院学美容技术。后来她结识了丈夫周红波,一起开了家女子美容院,当年流行的“羊胎素”项目帮她挣到了不少钱。紧接着,她又开出了东阳最大的足浴店“千足堂”。这些项目让她在短短几年内就积累了1000多万元原始资金。就在2006年前后,经商小有成就的吴英开始改变商业策略。短短3个月内,她在东阳市工商局完成了15个公司及分公司的登记、备案事项,涉及汽车、网络、商贸、酒店、广告、婚庆等多个不相干行业。吴英在当地的高调吸引了媒体的注意和质疑,“这个凭空冒出的富姐,她的钱从哪里来”?
  经法院审理查明,吴英在2006年4月成立多个公司之前,即以每万元每日35元、40元、50元不等的高息或每季度分红30%、60%、80%的高额投资回报为诱饵,从俞亚素、唐雅琴、夏瑶琴、徐玉兰等人处集资达1400余万元。而在经营不善的情况下,为延续资金链,她继续以高息和高额回报为诱饵,大量非法集资,并用非法集资款购置房产、投资、捐款等方法,进行虚假宣传,给社会公众造成其有雄厚经济实力的假象。据统计,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吴英先后从林卫平、杨卫陵、杨卫江等11人处非法集资7.73亿元,用于偿还本金、支付高额利息、购买房产、汽车等,案发时尚有3.84亿元无法归还。该案的被害人大多是放高利贷的人员,其资金也大多系非法吸存所得。
  面对吴英的“美丽”财富神话的褪去,在某种意义上似乎可以说,这不但是吴英的个人悲剧,同时也应是相关财富阳光制度缺位的反映。26岁的少女一夜之间暴富的神话也将终止。
 
天合联盟非法吸存案
  自2015年开始,安徽天合联盟科技有限公司对外以政府招商引资为名义,虚假宣传其是从事股权重筹的金融公司,通过吸收群众资金,让资金循环运转,造成大量的现金流,来拉升天合联盟公司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股票的股值,再把股票升值挣来的钱回报给投资人,该公司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对外虚假宣传并承诺高额回报,诱使社会不特定对象投资,其行为涉嫌违法犯罪。2015年10月,揭某携汪某某、邱某来到六安注册成立安徽航旅科技有限公司,以同样手法开始向公众宣传吸收投资。同年12月,在揭某的指示下,汪某和邱某在合肥注册成立了天合公司并开展业务。公司承诺高回报,吸引人投资,形成金字塔模式阶层。投资人相信公司的宣传后,双方会签订一份《加盟协议》,公司承诺发给投资人美国上市股票,在封闭期12个月后即负责投资人办理开户等相关事宜, 封闭期12个月后,公司保证每一个投资商所持有的股票加上所得分红不低于本人投资额的2-2.5倍;封闭期内公司将会给先行投资者提前分红。投资人通过刷公司提供的POS机或者公司银行的账户转账进行投资,以两种层层递进方式取得收益。根据宣传,投资人的获利将是投资的2~2.5倍。但实际上天合公司并无支付高额利息的能力,只能用新投资者的钱支付老投资者的利息,公司为了减少风险,一般都是通过会员制的方式进行投资,非会员需要会员推荐,然后出资4000元才能成为会员,投资期限为9周,每周按一定比例返利,9周后连本带利每份可收益7600元。公司规定,无论新会员投资多少钱,作为介绍其入会投资的老会员,都能享受一份4000元的9周收益,且如果发展的会员达到一定数量,,可享受到下线每份10至30元不等的提成,
  初步查明公司实际投资参与人约2万人,累计非法吸收资金19.9亿元。根据该公司宣传,投资人的获利将是投资的2~2.5倍。但实际上天合公司并无支付高额利息的能力,只能用新投资者的钱支付老投资者的利息,最终资金链断裂后崩盘。
 
浙江溢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非法集资案
  杜益敏系浙江溢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美容业主。年过40岁的她在丽水却有个“小姑娘”的绰号。2003年至2006年6月间,杜益敏在投资美容业、化妆品生意亏损,少量投资房地产开发后退出投资,以未完成的投资项目为幌子,并伪造房地产开发协议书、收据、银行电汇凭证及公章等,以月息1.8%至10%的高额利息为诱饵,采取用后笔集资款支付前笔集资款本息的手段,在丽水莲都区、缙云县等地,先后非法集资7.09亿多元。这些集资来的钱,除归还部分本息外,均被她用于购买房产、汽车、挥霍等——至案发尚有1.28亿元未能归还。
  最后,这起法院曾轰动全国的“小姑娘”非法集资案作出一审判决,非法集资高达7亿元的杜益敏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曾经轰动全国的“小姑娘”,时至今日,这个“小姑娘”的故事已经不再被人提起,但是这些受骗的百姓,将会一辈子记住这次别骗的经历,任何以“高息高利”为诱饵的投资,都要谨慎对待。
 
安邦集团原董事长吴小晖涉嫌集资诈骗案
  最近几年,“安邦系”在资本市场的轨迹仿佛过山车。自2004年成立至今,短短十四年的时间便成长为一家万亿资产的庞然大物,成长速度令人咂舌。2014年至2015年,其更是接连举牌金地集团 (13.030, 0.08, 0.62%)、民生银行 (8.790, 0.24, 2.81%)、金融街 (10.470,0.19, 1.85%)、中国建筑 (9.320, 0.20, 2.19%),以及后来的万科A (34.720, 1.02, 3.03%)等蓝筹股票,斥资300亿元左右,一时间可谓风头无两,搅弄风云。安邦保险是一家全球化的保险公司,总资产约为19710亿人民币。业务领域涵盖寿险、财产险和意外险、健康险、养老险、银行和资产管理。
  2015年时,吴小晖在哈佛大学演讲中还介绍过安邦的投资策略:我们的则是PB低于1,ROE高于10%,这是我们的投资底线。如是投资策略的确带来了丰厚的回报,其开始买入招商银行 (31.780,0.28, 0.89%)时股价仅在6元/股左右,现如今已经超过30元/股,在民生银行、中国建筑等股票亦赚得盆满钵满。然而,随着降杠杆大趋势的到来,风险错配的保险资金受到重点关注,安邦保险也未能独善其身。先是2017年5月,安邦人寿因两款“万能险”出现问题,被禁止申报新产品3个月,2017年6月14日安邦集团官网一则“吴小晖不能履职”的声明,更是引得市场猜测无限。直到如今,半年多的时间过去,谜底才最终揭晓。吴小晖被上海市检察一分院以集资诈骗、职务侵占两项罪名起诉;根据保监会网站信息,鉴于安邦集团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为保持安邦集团照常经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中国保监会决定于2018年2月23日起,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被接管后,安邦集团继续照常经营,公司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接管工作组将依法履职,保持安邦集团稳定经营,依法保障保险消费者及各利益相关方合法权益,接管期间,暂时停止公司人员调整调动。
  对于一家保险巨头而言,按常理,如果说发行的理财产品涉嫌非法集资,那更有可能涉嫌的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比如某款理财产品涉嫌明确承诺保本付息,让理财行为变成了存款行为。安邦此前大肆海外投资并购,同时在国内大量发行理财产品,在6年时间里,安邦人寿保险部门的资产增加了2876倍,达到2130亿美元。保险等理财产品的监管问题,应该不断增强监管的力度,完善监管的机制。
  从本文中,可以看出非法集资的形式越来越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我们投资者要学会辨识,认清楚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的意识与能力,分析投资的合法性,理性地做出投资选择,在选择投资时需要增强非法集资的风险分担意识,笔者告诫大家,天上绝不会掉馅饼,没有免费地午餐,对于一些“高回报”、“高收益”、“快速致富”等等字眼,需要冷静的分析,不要让自己走入非法集资的陷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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